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7年10号文件及南昌市教育局2007年55号文件精神,制定2008届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普通高校保送办法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保送生推荐工作。
一、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
组长:王秀英
成员:乔南新、罗明华、肖卫东、刘福根
二、资格审定及推荐程序
1.具有我校学籍的在读应届毕业生;
2.高中会考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及以上者,
3.根据高二、高三考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排名,并向全校公示;
4.学校总共推荐120名学生参加保送生考试,其中,理科74名,文科46名,推荐名单确定后报省高招办;
5.依据高校要求及推荐生自愿申报学校,综合排名前者优先;
6.每位符合推荐标准同学原则上只给一次考试机会,征求意见时放弃者可参加下次选择;
7.凡被录取者,不能放弃,否则后果自负。
本办法上报省教育厅、省高招办、市教育局后执行。
南昌外国语学校
2007年12月10日